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遭受风灾、水灾、坍塌等自然灾害,古荔枝树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坠枝、折断、倾倒的,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报告古荔枝树主管部门。古荔枝树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采取修剪枝干、架设支架固定、快速排水、牵引等紧急保护措施进行处置。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