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古荔枝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古荔枝树的保护级别,制定预防重大灾害损害应急预案。

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有害生物疫情、地质灾害、重大环境污染等情形时,古荔枝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