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对列入荔枝农业文化遗产的古荔枝树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态监测,开展资源调查,进行登记、编号、拍照,建立档案。荔枝农业文化遗产核心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要求,并与遗产的历史、文化、景观和生态属性相协调,不得对古荔枝树群生境造成破坏。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