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运用先进监测手段、防火扑火技术和防火设施设备,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