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第二十四条有效用人单位招聘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应当从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