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第二十五条有效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求职者,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招聘洽谈会等渠道求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