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第二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不得发布虚假的人员招聘信息,不得以诋毁其他用人单位名誉或者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员。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