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城镇学校扩容,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标准。

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应当合理设置教学点。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