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同意占用林地、草地和园林绿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出、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