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九条有效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做好下列工作:(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二)将家庭病床、家庭巡诊等医疗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三)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四)组织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定点管理措施,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