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八条有效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做好下列工作:(一)按照常住人口数量统筹医疗资源,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逐步扩大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面;(三)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四)指导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