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条有效鼓励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楼梯扶手等其他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楼梯扶手等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楼梯扶手等其他无障碍设施。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