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保障第十四条有效设区的市邮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等末端收寄投递车辆实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信息管理系统。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