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支持在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递仓储设施、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