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清理,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清理,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