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气象等相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协同机制,提升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排涝闸站、调蓄水体以及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的智慧化调度水平,构建联排联调体系。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