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气候地质条件、建设项目特点等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有关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