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审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