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