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动与国内其他地区在公平竞争领域的工作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执法协助、联动执法等机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