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船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改造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储存容器,并正常使用,不得停止使用或者挪作他用。旅游船舶应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