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改造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储存容器,并正常使用,不得停止使用或者挪作他用。

旅游船舶应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