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第五章 涉老便利化与维权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应当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