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十七条有效本省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