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五章 发展促进第四十二条有效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支持传统村落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创意农业等,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政府资金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应当向传统村落倾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