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主导、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