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