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聚焦本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立科技招商工作机制,加强招商队伍和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招商活动。

鼓励在科技资源富集地区建设科创飞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为本市引入创新资源和要素。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