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