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定期对灾害信息报告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为基层灾害信息报告员提供必要的设施装备。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