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第四章 应急准备第三十条有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损失,规定应急管理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程序、处置和保障措施、恢复重建等内容。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