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重点防治第三十条有效公安机关、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寄递物流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持证经营、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要求,推进寄递物流视频联网建设。寄件人或者其委托人办理寄递业务时应当配合检查,拒绝接受验视或者安全检查的,寄递物流企业不得收寄。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