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化运行体系建设,提升平安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整合各类视频图像和数字化资源,强化系统联网、应用和安全防护,加强对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实现信息技术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