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和其他活动。

禁止侵占气象探测场地、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以及擅自移动气象探测仪器、设施、标志。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