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标明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