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社会传播虚假气象信息,或者在传播时对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信息进行取舍、更改。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