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批迁移一般气象台站及其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气象探测环境技术要求进行选址,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选址符合技术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予批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