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五章 应急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服务规范与考核体系,对热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履行责任和义务、居民满意度、智能供热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每年度供热期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