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涉及城市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有管理权的单位查明供热管网情况。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城市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有管理权的单位商定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