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在室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娱乐、贸易、庆典、集会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的,应当在活动场所内设置符合规定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移动厕所,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移走垃圾收集设施和移动厕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