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乌兰察布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
第三十四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