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林长应当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推动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林长制的宣传和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林长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捐助、捐赠、组织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