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义务向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单位提供地震应急基础数据。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