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