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遵循整体规划、综合开发、分层利用、互联互通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的要求。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