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通过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建立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等方式,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立法能力建设,推进立法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