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