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