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北庭故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原则,确保遗址本体安全,维护遗址历史环境风貌,发挥遗址文化传承作用。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