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对同一项目用海,申请人应当一次提出申请,不得化整为零申报;有审批权的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得超越批准权限化整为零审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