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各县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工业园区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根据本条例依法做好本辖区停车管理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